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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本報訊】

台語的「牽拖」,指的是東拉西扯找一堆理由搪塞自己的糗態或錯誤。換言之,明明是自己不對,卻推說是受到他人影響,就是「牽拖」。台南市長賴清德拒絕進入議會備詢,聲稱是因為議長李全教賄選,難道不是「牽拖」嗎?

李全教涉嫌賄選當上議長,檢方已經起訴移送法院審理,自有其應負的法律責任;但賴清德公開拒絕進入議會,不僅違反《地制法》,更嚴重破壞好不容易建構起來的民主政治,卻可以理直氣壯,訴諸民粹,這個社會還有是非嗎?

眾所周知,要刮別人的鬍子之前,得先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!也因此,唯有自己守法,才有資格指責別人違法。李全教如果做錯,應接受法律制裁;他被羈押52天,正是法治的展現。

民主政治同樣奠基於法治,地方首長及民車體廣告意代表受選民付託取得權力,有其法源依據,當然也應依法行事。直轄市長需接受議會監督,正是地制法明文規定,否則可以移送懲戒。

問題是,賴清德公開宣稱不進入議會備詢已經明顯違法,卻還將責任推說是因為李全教賄選;明明自己不對,居然耍賴諉過,如果這不是「牽拖」,那什麼才是「牽拖」?

個人外遇造業個人擔!類似狀況高雄市長陳菊也曾遭遇,卻不見她以不進議會備詢來抗爭,因為她瞭解民主的可貴在於法治。所以,賴市長請不要再拿李全教涉賄,作為違法不進議會備詢的藉口;自己的決定自己承擔,不要再「牽拖」別人了。

通馬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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